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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北京11月1日電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1日審議通過了關於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明確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國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通過了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現行憲法是對1954年制定的新中國第一部憲法的繼承和發展。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社會經歷廣泛而深刻的變革,我國分別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對現行憲法作過四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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