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福州6月30日電 (林春茵 曾詠發)記者6月30日從福建省環保廳獲悉,去年6月“兩高”司法解釋施行一年來,福建省各級環保部門已經移送公安機關偵辦的環境刑事犯罪案件達108件,超過前10年總和。
  福建於今年3月獲國務院確定為全國首個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隨著生態省建設的深度推進,環保、公安、司法多部門聯動,在打擊企業違法排污力度上連出重拳,猛颳風暴。
  福建省環保廳透露,從去年6月“兩高”頒佈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司法解釋以來,福建省各級環保部門共向公安機關移送環境污染刑事案件108起,超過前10年總和。2013年以來,全省共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3630個。
  “形成對環境違法者強大的震懾效應。”福建省環保廳負責人表示,該部門連續展開環保專項執法月行動、推進黑煙污染治理、開展重污染企業專項檢查,僅環保專項執法月中,即查處違法排污企業843家、立案處罰260家、掛牌督辦101個;之後持續開展重點督查,並公佈第二批省級掛牌督辦23個案件。
  截止6月份,福建已連續組織開展重污染企業專項檢查、環保專項執法月行動、黑煙污染整治、飲用水源地執法檢查、環境投訴案件執法檢查等5場戰役。
  “‘兩高’司法解釋的出台,細化了環境污染犯罪的入罪標準,降低了定罪量刑的門檻,同時解決了取證難、鑒定難、認定難的問題。”該名官員表示,福建省環保廳和省公安廳聯合出台了嚴打環境違法犯罪舉措,確定近期集中打擊的重點,同時建立了環境違法犯罪案件移送制度,“兩部門聯手大規模出擊,在全省形成嚴打環境違法現象的態勢,這尚屬首次。”
  全國首個省級生態環境審判庭亦於5月底在該省成立,由福建高級人民法院林業審判庭重組更名,目前,該省已設立生態庭50個。受案範圍包括涉及破壞森林植被、污染環境、非法採礦等破壞生態環境的31類刑事案件和涉及大氣、水、噪聲、放射性、土壤等環境污染責任和海域使用權、採礦權等17類民事糾紛案件。
  近5年來,全省已審結破壞生態環境犯罪案件7511件,判處罪犯8932人;審結涉生態環境民事糾紛5038件,其中調解撤訴結案1976件,調撤率39.2%;審結涉生態環境行政案件1179件。
  由福建省環保廳、檢察院等4部門聯動開展的一項針對破壞資源和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的專項活動,也正在進行並將持續到10月底。
  福建省環保廳透露,今後將繼續以整治大氣污染為重點,查處違法排放廢氣的污染問題,推進脫硫、脫硝、除塵改造,淘汰落後產能、發展清潔能源等具體措施的落實。
  同時,還要開展涉重金屬企業專項檢查,深化重點流域重污染行業水污染專項整治。集中查處重點流域、水環境污染嚴重區域工業園區的重金屬環境違法案件。(完)  (原標題:福建省環保連颳風暴 一年立案超前10年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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